| 梧州市商务局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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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4 11:04 文章来源:梧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根据梧政办发[2008]71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梧州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及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体制,特制定本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外商投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面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 督查范围、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督查范围
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督查形式
督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经贸局对属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确定督查的重点对象、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市商务局除配合市组织督查工作外,还将组织一个督查小组对企业和县(市、区)经贸局的安全生产的督查。
(三)时间安排
1、5月10日至7月底期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要结合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深入开展本企业的自检自查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各县(市、区)经贸局要积极指导、督查本辖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2、5月至7月的每月上旬,各县(市、区)经贸局组织对所辖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行业的督查率要达100%。
3、5月至7月的每月中旬,市商务局配合市政府督查或自行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抽查,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经贸局,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以及我市的部署上,把专项行动摆到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各县(市、区)经贸局和外商投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务必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行动。
(二)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县(市、区)经贸局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将督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三)突出重点,扎实深入。各县(市、区)经贸局要根据安全生产状况、行业特点,灾害重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改进方法,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注重督促督查对象,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查落实,即查部门自身工作责任的落实、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重结合,即企业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地方督查与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三是保到位,即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与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必须抓紧整改到位;不能在短期内整改完毕的隐患,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监管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
(五)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县(市、区)经贸局,各外来投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方法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好典型、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增加督查工作的实效。
(六)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各外商投资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县(市、区)经贸局每周至少提供1条信息稿件。各县(市、区)经贸局每15天向市商务局专项督查工作小组报送阶段工作小结,7月20日前向商务局专项督查工作小组报送本辖区外来投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商务局汇总后上报安委办。
五、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成立商务局专项督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
组 长:陈剑廷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罗丽琼 市商务局外资科科长
欧 宇 市商务局外资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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