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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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1 16:58 文章来源:商务部合作司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调研 |
90年代末期,中国政府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比较优势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推动中国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对外投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对外投资,商务部会同各有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进程的政策规定,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积极稳妥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
根据十六大提出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
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说法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商务部于2004年10月发布了《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下放了核准权限,简化了核准程序,减少了申报材料,并于11月1日启用了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网上发放系统。通过该系统,企业利用互联网就可办理投资核准手续,凭商务部颁发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办理外汇、海关、外事等相关手续,极大地方便了企业,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逐步完善促进体系
中国政府为促进对外投资的快速发展,在财政、金融、税收、
外汇、保险、出入境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政策,鼓励企业境外投资办厂,提高了企业对外投资的积极性。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境外加工贸易贷款贴息、对外承包工程贷款贴息和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等政策。一些省、市、自治区也制定了一些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具体措施。
三、加强指导和服务
为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信息服务,商
务部会同外交部制定《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目录》既考虑了相关国家的经济结构、发展水平和投资环境等情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可以供国内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投资区域和行业,减少盲目性和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的成功率。
四、增强协调保障能力
中国政府利用多双边磋商机制,加强与东道国政府的交流,及
时协调解决我驻外中资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依法保护中国投资者和境外资产的合法权益。加快签署双边投资促进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参与多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透明、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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