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商务局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
|
| 2006-06-30 18:37 文章来源:梧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同志们:
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今年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作为市商务主管部门及商务系统各单位企业必须积极行动,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个时期以来,在经济活动中,商业贿赂沉渣泛起,在商贸流通、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医药购销、产权转让、企业改制等的经济工作中,一些人暗箱操作,黑幕交易,官商勾结,权钱互换,部份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扭曲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商品价格严重偏离价值,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商业贿赂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治理商业贿赂刻不容缓。
我们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通知》,结合商务系统的实际,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在商务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在商务系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我国商务工作良好形象,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商务部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治理商务系统的商业贿赂,为我市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在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梧州市商务局做到,旗帜鲜明地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梧州市委、梧州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积极地、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地、扎实地在商务系统开展专项治理,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促进我市商贸事业不断发展。
二、 商务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务文化,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在商务系统广泛宣传商务法规政策,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加强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创建和谐的商务环境。
(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弄清本行业本单位中一些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认真查找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以及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各经营单位要以商品(服务)购销环节为重点,以核查经营成本为关键,对近年来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商品购销等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纠正。认真检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针对制度、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
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使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
(三)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市及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鼓励人民群众对商业贿赂进行举报。认真对待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排查。二是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轻处理。
(四)治理商业贿赂与打击商业欺诈相结合。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与正在开展的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特许经营、美容美发服务中欺诈行为”等各项专项治理。
(五)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交易行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进出口商品(服务)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等领域,防治商业贿赂的措施,避免发生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针对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治理源头、完善市场监管等相关建议。
2、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力度。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内控机制,健全会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登记在册,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在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各经营单位要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物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清理文件、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市商务局、县(市)经贸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清理相关文件和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修改或废止。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完善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
4、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改变和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