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实施联网监管的程序
一、企业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实行联网监管的审批;
二、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实行联网监管:
(一)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批件、《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申请表》等材料;
(二)主管海关根据企业申请,会同技术部门对企业进行考察,对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书面上报直属海关审批;
三、经验收合格的,直属海关与企业签订《联网监管责任担保书》报海关总署审批;
四、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后,正式实施联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