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商务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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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11 10:13 文章来源:梧州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切实抓好我市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梧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梧办〔2006〕19号印发),和自治区商务厅《在全区商务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桂商整规发〔2006〕2号印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治理工作,铲除商务系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为加快我市内外贸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梧州市经济社会提速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商务实际,对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予以治理。
3、严格把握政策,维护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商务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对外开放。
三、基本要求
在商务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商务工作良好形象,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商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我市的统一部署以及自治区商务厅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治理商务系统的商业贿赂,为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工作目标
(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全市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及企事业单位职工普遍受到教育,自觉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二)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整改,建章立制,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商务系统行政权力和企业行为,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我市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及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积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反对商业贿赂的氛围。
五、工作重点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
工作重点:
一是摸清本行业本单位中一些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划、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认真查找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以及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二是各经营单位要以商品(服务)购销环节为重点,以核查经营成本为关键,对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商品购销等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纠正。要认真检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针对制度、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
工作要求:
1、市商务局对存在经营活动的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组织自查自纠;县(市、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对存在经营活动的各类下属单位,直接组织自查自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主管或监管的行业组织,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要加强对情况的分析和调研,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要坚持正面教育,把宣传教育贯彻始终,打牢思想基础。三要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通过学习转变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四要检查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五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不力的企事业单位,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使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
(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坚决遏止商业贿赂的蔓延。
工作要求:
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梧州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鼓励人民群众对商业贿赂进行举报,并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认真对待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处理。并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交代问题。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局所属各单位,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务文化,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商务法规政策,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加强对国家公务员和行业组织、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创建和谐的商务环境。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大力表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先进典型,对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是加强规范,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规范交易行为。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提高执法效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在进出口商品(服务)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等领域,防治商业贿赂的措施。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开展“阳光政务工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力度。发挥各行业组织自律和监管作用,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会员单位进行约束,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会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登记在册,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各经营单位要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物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四是清理文件、修订健全制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局属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清理相关文件和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修改或废止。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完善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帐行为。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积极性的认识,改变和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组织领导
成立梧州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李振源任组长,党组成员邓以康、副局长林桂良分别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科、法规科、市场运行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外贸科、外资科、加工贸易管理科的科长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场体系建设科承担日常工作,市场运行科联系市场中心,综合科联系企业。
七、实施步骤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2006年4月起至12月底,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2006年4--5月)
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学习动员部署。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区、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帮助从业人员正确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反对商业贿赂,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
(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阶段(2006年5--10月)
5--7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局属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查找本行业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弄清情况,分析原因。
8--10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局属企事业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纠正、处理。
对涉及商业贿赂的严重违纪违法和犯罪案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6年10--11月)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局属企事业单位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清理和修订文件、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总结阶段(2006年12月)
梧州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局属企事业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局属企事业单位要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认真总结,并将局面总结材料于12月3日前报梧州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梧州市商务局
二OO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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