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商务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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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09 16:11 文章来源:梧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和自治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暨宣传实施食品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梧州市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梧州市商务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一是于5月19日安排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了市食安委举办的食品安全法培训班;二是在单位门前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三是于6月1日上午,参加了梧州市贯彻《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活动上,商务局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梧州市家畜屠宰及肉品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市民群众如果辨别私宰肉、病害肉,告知市民群众办理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所需哪些材料,同时向市民群众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活动期间,我局共发放了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500多份。四是于6月3日组织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及商务综合执法稽查队全体队员集体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在学习过程中,分发了《食品安全法》小册子,商务局副局长梁钦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并就如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